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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4-07-16
2014-07-16 第02版:时政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发放补助金资助大学贫困新生、家困孤残儿童

教育助困圆梦“大小”并进

作者: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1122
    本报讯(记者温驷昌)随着今年大学新生招录工作的开展,我市新生资助工作也在有序进行。记者从市教育部门获悉,今年我市将下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经费302.8万元,让更多贫困新生顺利入校。
    发放302.8万元,为贫困新生补“路费、短期生活费”
    今年资助大学新生路费、生活费主要包含两项内容:一部分是由自治区财政厅和教育厅联合下发的专项补助237.9万元,用于补助贫困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上学所需路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补助的标准为区内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人500元,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人1000元。按要求,资助经费的安排要以高中建立的贫困生档案资料库为基础,受助学生应从贫困生档案资料库中遴选,此外,资助对象还包括历届考生以及普通本科院校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
    另一部分64.9万元,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专项资金资助,资助的标准和内容与第一项相同,资助对象为今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项目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两项资助中,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不得重叠。
    目前,教育部门正将有关文件下发各校,组织进行申报工作。
    学前教育资助家困孤残儿童,补助分两档
    按计划,今年我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同时进行。据了解,学前教育资助的对象为: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在确保孤儿、残疾儿童入园资助的基础上,优先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
    在资助比例上,城市幼儿园,资助面约占在园幼儿总数的5%。农村幼儿园(含县镇),资助面约占在园幼儿总数的10%-15%。资助的标准为:入园补助金由幼儿园根据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两档执行,一档补助金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儿童;二档补助金每人每年补助8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按相关规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在今年9月30日前,儿童家长凭《广西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连同包括家庭成员等在内的户口簿(复印件)和有关证明(孤儿证明、残疾证明、烈士证明、低保证等证件以及户籍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或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向所在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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