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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1 第21版:新闻速递 【字体】大 |默认 |
广西:

严禁党员干部在任何时间和场所酗酒

作者: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398
    新华社南宁7月10日电(记者夏军)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获悉,近日,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开展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专项行动,要求广西党员干部在饮酒上做到“六个严禁”,包括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
    通知要求,各地应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防止酒后失态失言失密失范,做到“六个严禁”:一是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二是严禁在公共场所猜拳行令、掷骰子或发纸牌等赌酒、强行劝酒和逼酒;三是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四是严禁着工作标志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五是严禁在携带密级文件或其他涉密材料时饮酒;六是严禁饮酒后值班上岗、执行公务、驾驶车辆。
    通知称,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执纪监督,采取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加大对违反“六个严禁”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顶风违纪的要严查快办,及时点名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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