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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1 第05版:民生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鼓励专设招录岗位 给予社会养老保险补贴

新规力促残疾人就业

作者: 记者陈秋萍 来源:玉林晚报 字数:1557
残疾人在接受拄拐走路培训
    受多方因素影响,目前残疾人就业仍面临着一些困难,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也存在着相关规定,落实难、用人单位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等问题。6月16日自治区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力度促残疾人顺利就业。
    促残疾人就业比率逐年上升
    记者从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了解到,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拓宽就业渠道,依法大力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坚持多重就业形式并重,稳步扩大残疾人就业规模。全市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3481人;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在业人数1860人;依法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684.66万元,有力促进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通过减免税收及落实其他优惠政策,畅通“残疾人就业绿色通道”,帮助7459名残疾人个体就业创业。积极探索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残疾人就业进一步拓展。
    近日,市残联在玉林市华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举办2014年度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这期培训班结合就业市场和残疾人需求,由以往5个专业扩展到11个专业,内容涵盖计算机操作、网络管理、程序设计及组装;家电维修、电动车维修、盲人保健按摩、家政服务等,让残疾人能拥有一技之长,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近年来,我市还相继开展了“大中专残疾人学生就业服务”、“就业援助”、“春风送暖”等系列活动,为11819名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其中有1308名实现了就业,受到了残疾人的好评和欢迎。
    残疾人就业困境仍存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测算,全市有48.53万残疾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国家出台政策改善残疾人就业状况,就业比率有了一定的增长,但从2013年全区残疾人状况监测统计数据来看,城镇的残疾人就业率为48.08%,农村的残疾人就业率为48.30%,目前残疾人就业形势仍然很严峻,残疾人就业总量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就业服务机构难以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就业服务需求,同时,用人单位对于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方面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仍存在落实难等问题。
    我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部分企业履行社会义务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尽如人意。对残疾人就业的问题认识不足,宁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不愿安排残疾人,也有部分企业既不安排残疾人就业也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旦有企业欠缴、不缴,便会出现很多企业跟风违法的“羊群效应”。
    “残联作为弱势部门,话语权、影响力弱,政策执行力度和刚性约束仍不够,是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主要原因之一。”该负责人坦言,一直以来,针对拒缴残保金的用人单位,残联只能采取宣传政策,教育劝导,但很难达到效果。
    新规加大力度支持残疾人就业
    据了解,新出台的《实施意见》提出在广西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玉林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将鼓励各界党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专设残疾人招录岗位。
    新规表示,对给予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社会养老保险补贴。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给予奖励。
    新规对拒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缴纳残保金的单位,除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将采取媒体曝光、通报、财务划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实施意见》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了更细化、更硬性的规定,为残疾人就业打通关节。”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目前的残疾人就业现状,新规要真正落地,仍需多部门通力合作,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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