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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7 第08版:政法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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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集中宣判24起毒品案 |
3被告获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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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宣判现场(见习记者黄清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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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打击毒品犯罪,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后,全市法院集中宣判毒品案,至6月26日,共宣判毒品案24件28人,其中死缓3人,无期徒刑1人,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7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7人。涉及罪名有贩卖毒品、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制造毒品等。 近几天来,记者到多家法院旁听了其中部分案件的宣判过程。 男子藏身商住楼制毒获死缓 时间:6月26日9时许, 地点:市中院第一审判庭 宣判:4起毒品案,其中一被告获死缓 典型案件: 2011年10月,广东籍被告人陈某杰为了制造毒品贩卖,从广东省来到玉林市。同月17日,陈某杰以他人的名义租住在市人民中路某商住楼某号房。之后,陈某杰陆续购买了玻璃管瓶、注水器、搅拌机、摇头丸、“飞仔”片、食醋、麻黄茶碱片、安定剂等制毒工具、原料和毒品搭配物,配制了“神仙水”、“飞仔水”等毒品一批。同年11月23日,公安人员在陈某杰租屋内缴获“神仙水”12584克、“摇头丸”708.1克、“K粉”0.86克、“飞仔水”1700克等毒品,以及配制毒品的工具一批,并在租屋内当场抓获陈某杰。 被告人陈某杰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制造毒品的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陈某杰制造毒品数量大,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终审被判死缓。 宣判现场: “法警,将被告人押进法庭。”随着审判长的一声令下,法庭外响起一阵脚镣声,一名带脚镣的男被告被押进来。接着几名被告陆续被押进法庭,他们大多低着头,面无表情。在场的唯一女被告身犯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三罪,听着审判长最后宣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9年有期徒刑的判决后,她深深埋下了头。当天的旁听席上空无一人,没有家属前来旁听。 (记者陈梅通讯员苏微) 零星贩毒,两未成年人获刑 时间:6月26日上午 地点:玉州区法院 宣判:7起毒品案件,其中两起为未成年人涉毒案 典型案件: 被告人小连和小王(均化名),都是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2014年1月的某一天傍晚,因吸毒人员让小连帮忙购买毒品并告知会从中给他一些,他便帮吸毒人员联系其他贩毒人员购买毒品,吸毒人员在得到毒品后便在某酒吧的厕所里给了小连一小包毒品,然而,等他从厕所门口走出来便被等待已久的公安民警抓获;另一个被告人小王在2014年2月的某一天,直接给吸毒人员贩卖毒品,在某酒吧交易完毕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宣判现场: 当天的宣判现场,68名身穿迷彩服的市东方励志学校的学生及玉州区人大、妇联、教育局、关工委等部门人员参加了旁听。 为了更好地了解庭审宣判的教育意义,玉州区法院少年庭庭长梁林现场为旁听人员介绍了被告人的案情经过,亲自为旁听人员讲解关于贩卖毒品的法律知识。她在现场介绍到,看似未成年人贩毒人员交易的毒品数额都比较小,甚至有时候小到零点几克,但是只要有毒品交易行为的发生,就会触犯毒品犯罪。 前来旁听的学生纷纷表示从旁听中受到教育。一名在场的学生表示:“通过此次活动,看到了坐在被告席上的同龄人,我们明白了法官、老师们对我们提出的‘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忠告,我们要远离毒品,拒绝毒品,用充满健康活力的青春去迎接美好的明天。” (见习记者黄清通讯员陈文莉 文森) 女毒枭雇人村中贩毒获死缓 时间:6月24日 地点:陆川县法院 宣判:4起毒品案,其中两被告获死缓 典型案件: 被告人陈某芬受雇于被告人陈某琼(女),帮陈某琼在陆川县横山乡清平村出售毒品。2010年10月14日14时许,陈某芬从陈某琼处拿到两块毒品海洛因后,准备带回陆川县横山乡清平村出售,在途经陆川县城新洲路口附近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从陈某芬身上缴获两块海洛因可疑物,合计净重665.5克。随后,公安人员在陈某琼家将陈某琼抓获,在陈某琼房间缴获海洛因4.1克、麻果9.4克、冰毒2.1克,同时在陈某琼家后门地面缴获海洛因22克、甲基苯丙胺102克、咖啡因47.4克。 陈某琼、陈某芬贩卖毒品数量大,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终审分别被判死缓。 宣判现场: 当天,市中院在陆川法院对4起毒品案进行二审宣判。几名被告人亲属前来旁听,在宣判前,一男子怀抱一幼儿与一女子在法庭外等候。可宣判开始后,怀抱幼儿的男子没有进入现场,而是由女子进入现场,听完法官的宣判后,女子抹泪离去。 (记者陈梅通讯员苏微) “90后”运输新型毒品获刑15 年时间:6月23日上午 地点:容县法院 宣判:2件运输毒品案,3被告一审均分别获刑15年 典型案件: 2013年8月24日早上,“90后”被告人陈某龙受朋友“阿杰”的委托携带内装有毒品可疑物的纸箱从广东省东莞市搭乘客车回容县,在容县富海加油站下车时被民警抓获,民警当场查获毒品K粉可疑物2978.6克、毒品“摇头丸”可疑物53颗17克。经鉴定,被查获的毒品可疑物中均含有氯胺酮。 宣判现场: 陈某龙等3被告人被法警逐一押进法庭时,3人目光不约而同地向坐满人的旁听席处四处张望,直至走到被告席坐下。宣判结束后,3名被告人在被带离宣判现场时,眼眶泛红,目光像进来时一样,又不约而同地向旁听席四处张望,直至被带离现场。 法官: “近年来法院审理的运输毒品案涉及的毒品数量越来越大,其中不少是千克大案,其中运输的毒品除了传统毒品海洛因等,新型毒品逐渐增多。前不久,我们法院还刚审结一起运输2000多克的新型毒品‘神仙水’案,被告被判了15年。”容县法院刑庭梁庭长介绍说,受利益的驱使,不少运毒犯罪分子,铤而走险,大宗跨地区运输。他们中一些人还认为,只是帮运输毒品,即使被抓了后果也不会很严重。可是,按法律规定,运输毒品与贩卖毒品的量刑档次是一样的。(记者陈梅见习记者黄清通讯员梁东丽) 玉林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 八成被告人“以贩养吸” 6月26日上午,记者从市中院获悉,全市法院2011年受理毒品案件317件356人,2012年356件409人,2013年488件543人。今年1至6月份181件208人。毒品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其中公斤级毒品案件不断增多。 据市中院刑一庭法官介绍,法院所审理的毒品案涉及罪名主要集中为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其中贩卖、运输毒品罪最多。在涉案毒品中,传统的毒品以海洛因为主,新类型合成毒品“MDMA”、“甲基苯丙胺”、“氯胺酮”、“麻古”、“冰毒”等在玉林不断出现。 从犯罪手段上来看,现代化特征明显,手段更加隐秘化、多样化。相当一部分的毒贩自己并不出面进行毒品交易,而是发展几个“马仔”为其送货,通话内容多用隐蔽的行话、黑话,将毒品伪装成饮料、茶叶、牛奶盒运输的现象层出不穷;犯罪的主体多为男性,无业人员多,吸食毒品者多,有前科劣迹者多,而且普遍文化程度低,初中文化以下居多。 “以贩养吸”现象比较突出,在生效的毒品案件中,“以贩养吸”的现象较为普遍,80%以上的被告人存在“以贩养吸”的情形。 零星贩卖猖獗。由于零星贩卖毒品的目标小且便于携带,不易引起注意和怀疑,迅速交易后容易逃避罪责,这种贩卖方式越来越猖獗。未成年人涉毒案件多为零星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均在30克以下,90%为有吸毒经历的人员实施犯罪。涉毒人数呈上升趋势,2011年为11人,2012年16人,2013年44人。 (记者陈梅通讯员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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