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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7 第03版:市民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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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划拨地你建商品房 |
联建搞开发双双受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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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粮油公司在市区黄金地段有一处营业房,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性质为划拨。因资金短缺,遂与某房地产公司私下签订协议,由房地产公司负责承建新办公楼,并提供建房所需资金,房地产公司可获得部分房屋。 新楼建成后,粮油公司搬进新楼办公,房地产公司也将自己分得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户。县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后 决定,没收当事双方违法所得100万元,并处违法所得20%的罚款。责令当事人与购房户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由购房户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这是一起典型的以联建形式非法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违法案件。通过联建,粮油公司免费修建了房屋,房地产公司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获得了商品房的处置权,并向社会公开发售。如此联建,导致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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