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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3 第A02版:玉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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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搬迁五十三间铺面 |
“清障亮剑”行动再显神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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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潘静新 通讯员 唐俭 李思思)5月31日上午,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玉州区人民法院协同执行,对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53间铺面(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进行强制搬迁,扎实推进“清障亮剑”行动。 据悉,广西玉林某PS版印刷材料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公司所有的位于玉林市一环北路1053号(原金龙大转盘)的房地产和机械设备,被法院依法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了整体公开拍卖,最终买受人广西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最高价3800多万元竞得。拍卖成交后,因被执行人某PS版印刷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早已下落不明(公司停业),已被拍卖的财产被各承租户占用。玉州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经多次公告、通知,但各承租户仍拒不搬离,导致该房产无法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广西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了维护法律权威和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玉州区法院决定强制执行。 执行当天,200多人组成的执行队伍来到现场,依法依规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推土机、叉车等重型机车开进现场,对承租户房屋内的重大器械进行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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