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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1 第C04版:法制与道德 【字体】大 |默认 |

严重污染环境 逮捕没商量

作者: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239
    本报讯(记者 曾昶 通讯员 黄彦祥)近日,兴业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包某成、杜某伟、耿某生、项某建、苏某、王某喜、宋某博等7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包某成等6人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于今年3月在兴业县城隍镇进行拆解废旧蓄电池提炼铅生产,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项某建明知包某成等人无资质仍租赁土地为该团伙建厂提供帮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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