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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5-22
2018-05-22 第A01版:要闻 【字体】大 |默认 |
市人大常委会将南流江整治列为年度工作重点

亮出“组合拳”助力“攻坚战”

作者: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861
    本报玉林讯近来,玉林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实际,将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列为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依法行使职权,打出了监督、代表视察、立法等一系列组合拳,全面助力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
    开展专题调研,打好监督拳。今年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审时度势,把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列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对南流江水污染的监督。3月13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2017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深入福绵、博白等县(市、区)考察南流江水污染治理现状。
    4月27日,玉林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经过调研和审议,调研组和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当前南流江水污染现象日益严重的现状,提出了要营造“全员重视、全面参与、全域治理”的舆论氛围,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加快推进治污染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监管力度、落实河长制,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立法保护等建议意见,为市委下一步的决策部署以及市政府工作的推进提供了参考依据。
    发挥代表作用,打好视察拳。4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本地的全国、自治区、玉林市、县、乡五级人大代表,对本辖区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专题视察,以实际行动助推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深入开展。
    启动立法项目,打好立法拳。市人大常委会着眼长效治理,从立法的角度加强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将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4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南流江流域污染治理立项沟通协调会,研究决定将南流江水污染治理列为2018年立法项目有关事项。
    4月2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主任会议审议了《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立法项目,决定启动南流江水环境保护立法,为玉林市打赢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朱建明 朱日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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