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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0 第C04版:法制与道德 【字体】大 |默认 |

不认识他就要挨揍 丢了“面子”便砸场子

——玉州检察:扫黑除恶务求“从重从严、快捕快诉”

作者: 本报记者 曾昶 通讯员 蒋发海 曾霞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811
    今年以来,玉州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果断出击,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显著。
    毁坏财物,寻衅滋事
    犯罪嫌疑人赵某是村里出了名的“村霸”,2018年2月7日晚,赵某和一伙人喝了点酒有些醉了,觉得自己在村里也算是有头有脸的,而开了十几年铁钉厂的钟某居然不认识他,赵某感觉自己“很没面子”。为泄私愤便在村里纠集10人到钟某的铁钉厂进行破坏,受损财物包括车辆、家用电器等。经玉林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故意毁坏的物品价格总额折合为人民币5000余元。
    日前,该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批准逮捕赵某等10人。
    煽动闹事,敲诈勒索
    2017年9月,犯罪嫌疑人冯某得知自己村的施工便道工程被李某承包之后,心中不忿,便与团伙约好到该项目进行敲诈勒索,强行让李某给2万元“好处费”及每天1200元的“人工费”,且项目拉泥的工程车必须聘请冯某的车队,否则就带人去阻止施工。李某迫于无奈只能支付冯某等人2万元钱。因害怕冯某等人继续敲诈勒索,李某付钱后再也没有继续施工。
    日前,该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批准逮捕冯某等6人。
    持枪伤人,强揽工程
    2017年9月5日凌晨4时,杜某欢等人在玉林市教育东路运美加油站持枪打伤赵某等人。嫌疑人到案后,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杜某欢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还不止伤人这起。2013年至2017年期间,以杜某欢为首的犯罪团伙等人为了强揽工程,纠集团伙在玉东新区某房产项目工地,通过阻拦、打砸车辆、殴打他人等形式,多次阻碍工人施工,严重影响工地正常施工建设;同时还以高于市场价格向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强行索要工程。经查,杜某欢等人于2013年至2017年间在该工地强揽的工程项目已结算工程款700多万元。
    日前,该院以涉嫌强迫交易罪依法批准逮捕杜某欢等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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