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4-12
2018-04-12 第C04版:法制与道德 【字体】大 |默认 |

生意伙伴借手机 盗刷两万多

作者: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501
    本报容县讯 明明记得微信上有钱,可想用时却发现已被用完,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容县的甘某好心地将手机借了出去,没想到自己的2万多元被生意伙伴盗刷了。
    甘某发现自己微信中的零钱被盗刷,郁闷不已,按理说被盗刷也应该会有短信提醒,可甘某却没有收到。仔细一想,甘某觉得张某找他借用过几次手机,非常可疑。张某与甘某是生意合作伙伴,张某从甘某口中套得甘某的微信支付密码后,于2017年11月至12月,以打电话为由借用甘某的手机,多次通过手机微信转账方式将甘某绑定在微信上的某银行卡中的钱转到自己的微信,共计转账23801元。转账成功后,张某便把手机上的记录删除,甘某毫无察觉。
    容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互联网+”时代下,手机成了重要的移动支付平台,公众在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时,一定要注意保管支付密码。在借手机给熟人时,也不要放松警惕,登入的账户应及时退出,且不要将手机长时间交给他人使用,以免给有心之人可乘之机。(申江慧)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玉林日报社
电话:0775-2820239
Powered by:玉林新闻网
 
玉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