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3-16
2018-03-16 第B02版:社会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超高装货还扬言“准备了万元罚款”

作者: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356
    本报讯(记者 曾维栋 通讯员 余绍梅)3月14日,玉林市交警直属二大队民警在福绵辖区216省道巡逻时发现了一辆装满大型塑料罐与铁管的小型厢式货车,立即将其拦下,要求司机把车停靠在一个加油站旁进行询问。该货车司机下车后面对民警的询问表现得极不配合。
    民警表示车辆超高装载货物,属于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会危害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但该名司机不依不饶,扬言不担心罚钱,可以用“一万块”来当罚款。此时,民警一改柔和的面容,严肃地再次对该司机声明,超高装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四条: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
    该名司机一下被镇住了配合民警接受了教育,并打电话叫车卸货。最后,民警依法对该司机进行了违法处理,处罚2分,罚款150元。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玉林日报社
电话:0775-2820239
Powered by:玉林新闻网
 
玉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