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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5 第B04版:法制与道德 【字体】大 |默认 |

养猪户欠饲料款不还被拘

作者: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464
莫某(左)被司法拘留。
    本报容县讯 为了打击失信被执行者,维护法律权威,3月9日,容县人民法院对欠饲料款不还的莫某依法实施了司法拘留。
    2014年2月,莫某与广西某农牧公司签订养殖合同,由该农牧公司向莫某供应饲料。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广西某农牧公司认为莫某存在违约行为,便停止了向莫某供应饲料。经结算,莫某尚欠广西某农牧公司10万余元。广西某农牧公司多次追索未果后,向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莫某支付饲料款107962元给广西某农牧公司。判决生效后,莫某拒不履行义务,广西某农牧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莫某住所地,耐心向莫某释法明理,希望莫某主动履行义务,但是莫某非但不配合法院执行,还开始躲避执行,致使案件始终无法执结。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3月9日一大早,容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赶到莫某所在地。莫某看到执行干警后,情绪较为激动,在法官劝说后,莫某仍然当场拒绝履行。鉴于被执行人藐视法律的尊严,法院依法对莫某进行15日的司法拘留。
    (陈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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