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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2 第A04版:玉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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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消委会获“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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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韦青林 通讯员 胡揭明)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下发《关于表彰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表彰文件,广西消委会系统有6家单位与6位个人分别荣获“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其中玉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榜上有名。 近年来,玉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认真履行《消法》《消保条例》赋予的各项公益性职责,充分发挥消委会组织联系当地党委政府与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围绕“新消费,我做主”与“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等消费维权年主题,主动为消费者保驾护航,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消费引导,强化纠纷调处,创新维权机制,推动消费维权工作不断发展。据统计,2016年至2017年,玉林市消委会系统共受理投诉544件,受理办结率达100%,受理消费者咨询78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8.7万元。 据了解,玉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已连续四次荣获“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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