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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1-12
2018-01-12 第A04版:玉林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一年无效报警和骚扰电话51.4万次

今后110只管这些事

作者: 本报记者 黄剑红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1170
市民在青年广场咨询点上向民警咨询相关法律知识。
    1月10日,玉林市公安局召开2018年“110宣传日”新闻发布会。2017年,玉林市110报警服务台共接到群众报警65.3万次,其中无效报警和骚扰电话51.4万次,占报警总量的78.7%,挤占了有限的公安处警资源。
    建设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玉林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于1996年开通,22年以来,玉林110在应急处突、打击犯罪、治安防控、服务群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做到有警必接、有警必出,共出动110处警26.7万人次,救助群众3417人次。
    玉林市公安机关打造了集警种协调、整体联动、深度融合于一体的警务指挥“一张图”,加快创新完善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110接处警系统进一步升级改造,集成无线指挥调度系统等,初步建成了以高清化、智能化为特征,包括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电子警察系统等十大系统组成的城市数字防控系统;接处警系统平台实现了警情数据市—县—派出所三级实时互联互通;接处警系统与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了市、县指挥中心和派出所“警力、警车、报警人”三定位。
    另外,市公安局在城区治安复杂区域设立流动警务站,形成了接处警网格,24小时全天候开展治安巡逻防控、打击街面犯罪。目前,全市已建成统一标识的流动警务站24个,基本覆盖了城区的治安复杂区域,提高了110快速反应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
    非警务报警求助,110不受理
    新闻发布会后,玉林市公安局在玉林城区青年广场设立“110宣传日”咨询点,宣传110报警服务、交通、火灾、治安灾害等事故的安全防范知识,同时解答广大市民提出的各种疑问。
    记者从玉林市公安局的宣传资料上获悉,只有当群众遇到以下情况和问题时,才可以向110报警求助:
    1.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事)件;
    2.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3.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
    4.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5.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6.老人、儿童以及智障、精神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7.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
    8.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理的;
    9.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或失职行为投诉。
    玉林市公安部门希望市民能够理性报警,把110留给更需要的人;对于涉及水电气暖、开门开锁、法律援助等以及经济、家庭、邻里纠纷等非警务类求助,请公众及时拨打相关部门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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