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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1 第A01版:要闻 【字体】大 |默认 |

公众所有 岂能私占?

作者: 辽远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551
    对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不能等闲视之,因为这样的行为破坏的不仅仅是国家的土地、建设法规,更是全社会公平正义的秩序基石。
    有一些人认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不过是搭几个棚子、圈两块地、加两层楼的“小动作”而已,只要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就无须兴师动众进行处置。
    然而,疥癣之疾终成大患。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实质就是违法侵占,侵占的是国家人民的公有资产、公共资源。少数人违法侵占公共资源,少数人获得利益,但损害了最广大公众的根本利益。一个社会之所以稳定运行,就在于它能够为社会成员提供较为公平的环境,让每一位社会成员拥有平等的参与感,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然而“两违”行为违背了基本的法制原则,私搭乱建者肆无忌惮地侵蚀公共资源,损公共利益而自肥,牺牲多数人的利益成全少数人的私利,对社会公平造成极大伤害,假如纵容这样的行为,将会动摇社会秩序稳定运行的根基。
    玉林市启动强力推进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风暴”行动,对“两违”行为坚决说不!正是要严厉打击这种公然侵占公众利益的行为,让违法者退回到从“私利”伸向“公利”的界线内,让公众资源真正为公众所有,让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能够正常运行。
    公与平者,即国之基址也。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绝非小事,必须利剑高悬、寸步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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