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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2 第A04版:时事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19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作者: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495
    据新华社石家庄10月11日电(记者 杨知润 高博)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10日在河北承德召开的2017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表示,承德等19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至此,全国已有137个城市获此称号。
    张建龙在座谈会上说,承德、通化、铜陵、福州、泉州、上饶、赣州、景德镇、日照、莱芜、张家界、佛山、江门、百色、攀枝花、宜宾、巴中、临沧、安康等19个城市以生态文明新理念为引领,积极践行“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不断推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取得新进展,有效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传播了生态文明理念,在本地区乃至全国都产生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掀起了森林城市建设的新热潮,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新成效。五年来,森林城市建设逐步进入国家发展战略,形成了高位推进和科学管理的新格局,国家有关部委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对森林城市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把森林城市建设摆上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创森”城市在创建期间,建设投资总额超过4500亿元,每个城市年均新增造林面积20万亩以上,约占市域面积的1%,高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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