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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4 第A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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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绵区坚持提醒在前监督执纪跟进 |
防治中秋国庆“节日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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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立萍 通讯员 陈承熙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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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立萍 通讯员 陈承熙)9月22日,福绵区纪委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中,福绵区石和镇塘茂村4名村干部因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被严肃处分。此次通报,是福绵区纪委在中秋、国庆节前抓住时间节点不放、严格执纪的成效之一。 看住节点,提前敲响节日警钟。节前,福绵区纪委就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对各种“节日病”问题提前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严禁违规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十个严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责任担当,紧盯节日假期“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对“节日腐败”实行“零容忍”,紧追不放,做到露头就打。 同时,福绵区积极畅通举报渠道,让“四风”和腐败问题无处藏身。节前,该区通过手机报等平台,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洁过节提醒手机短信1万余条,严明廉洁过节纪律要求。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有序有效参与监督举报,该区纪委及时公布并创新监督举报方式,引导干部群众通过手机微信扫码进入信访举报网站或窗口,直接发送文字、图片、视频进行举报。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该区纪委牵头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各镇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顶风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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