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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8 第B03版:民生服务 【字体】大 |默认 |

玉林独生子女有15天陪护假

期间不扣工资福利

作者: 本报记者 陈明兰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1445
    今年5月25日,备受关注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获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年满60岁父母患病住院,独生子女可享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带薪护理假。9月1日起,该《办法》正式实施,这意味着,玉林的独生子女可以享受这个带薪护理假期,好好照顾父母了。
    独生子女专享15天护理假 工资照发,福利照领
    对于许多独生子女而言,父母年迈生病时,在照料的时间上是个很大的难题。如果独生子女组建家庭,夫妻俩面临的压力更大,可能需要同时照顾4个老人!一旦老人身体欠佳,那就非常吃力了。
    因此,《办法》第22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完善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在生活保障、医疗服务、养老服务、住房保障、精神慰藉等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老年人给予特别扶助。    同时,为减轻对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患病住院的照护压力,《办法》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天的护理假。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用人单位不得扣减。
    除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外,《办法》还增加了不少亮点,对老年人的家庭赡养、社会保障、社会优待等方面都作出了规定。
    不少市民疑问,是否需要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才能享受带薪请陪护假?记者采访了解到,只要是独生子女都可以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带薪陪护假,即不论夫妻双方哪一方是独生子女,或者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都可以在规定实施之后,在有需要的时候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陪护假。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申请人的情况来定天数,但原则是每年累计最长不超过15天。
    暖心、欣慰 独生子女赞政策人性化
    老年人的赡养问题是一个炙手可热的社会问题,对于众多独生子女的家庭而言多少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独生子女每年有15天带薪假护理父母的这一人性化举措,获得很多市民的支持。
    看护生病的老人固然是义不容辞的大事,但单位不给放假,国家政府也没有相应的政策硬性规定,这往往使子女们心有余而力不足,这项政策确实是缓解了独生子女家里有老人生病无暇护理的现状。”市民黄福平说,这个政策不仅显人性化,也是呼吁更多人来照顾父母、关心父母。
    独生子女照顾4个老人的压力,市民李小洁深有体会。她是一个独生子女,刚结婚两年。“刚出来工作时,碰到很多难题,工作上倒没什么,生活上就难了。”她告诉记者,父母在老家,而她一人在玉林城区工作。碰到问题时,往往一个人扛,因为自己工作还不太稳定,照顾父母总感觉有心无力,幸好当时父母还年轻,身体还算健康,小洁还能应付。可结婚后,要承担起照顾两个家庭的重任,4个老人的身体也渐渐有些毛病,小洁就感到力不从心了。
    “我爱人在县城工作,经常要到周末才能回来。前段时间婆母生病住院,一边要工作一边要照顾老人,忙得团团转,觉得压力好大。”回想起这段时光,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度过的,她也常常问自己对老人孝顺吗?因为工作忙碌,对于老人的照顾力不从心,很自责。考虑到爱人的事业正处于上升期,还要照顾两家老人,小洁现在还不敢要孩子。
    对于独生子女可以享有带薪照顾父母的15天假期,她感到很暖心,也很欣慰:“虽然假期不是很多,但也不错了,总比没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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