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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8-18
2017-08-18 第A01版:要闻 【字体】大 |默认 |
福绵区回访教育“三注重三突出”

案件审理实现“零申诉”“零上访”

作者: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707
    本报讯(记者 陈立萍 通讯员 甘晓铭)十八大以来,福绵区纪委在执纪审查工作中,注重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着重做好“三注重三突出”,切实打通纪律审查“最后一公里”,实现“零申诉”“零上访”。
    注重侧面了解,突出回访教育的全面性。深入到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召开回访教育专题会议,进行个别谈话,以不记名的方式侧面听取并记录单位领导和同事对受处分人员在回访前的思想动态、工作状态和现实表现情况的反馈,全面、公正地了解受处分人员的实际情况。加强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实行动态管理,了解所在单位对受处分人员采取的帮助教育措施,敦促所在单位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
    注重正面疏导,突出回访教育的针对性。以面对面的回访方式与受处分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工作动态和对组织的想法、要求,看其在处分期内是否真正意识到自身错误,肯定其成绩和进步并对其指出不足和改进方向,有针对性地对其存在的顾虑和困惑开展教育疏导工作,帮助其走出心理误区、放下思想包袱。同时,树立其纠错信心,激发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以饱满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
    注重后续跟踪,突出回访教育的长效性。回访工作结束不等于教育工作结束,负责回访教育的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回访教育记录,将回访人员、时间、地点、内容和效果以及被回访人提出的意见、要求记录完善,及时填写《对受党政纪处分人员回访单》,认真梳理回访教育相关材料,建立台账便于长远管理。同时,参照“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根据错误情形,对处分期间认错态度良好、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人员在处分期满后推荐给组织,真正体现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和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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