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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7 第C04版:法制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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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情理释法理 |
相邻土地纠纷和平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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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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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容县讯 近日,容县人民法院黎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件土地互换合同纠纷案件,避免了相邻几户人家的冲突。 余某甲和余某乙是同村兄弟,想要在路边的属于巫某甲和巫某乙共有的一块土地上建房子,于是和巫某甲进行了协商,巫某甲便在巫某乙外出务工期间,擅自与余氏兄弟签订了一份没有巫某乙签名的土地互换协议。巫某乙便和巫某甲、余氏兄弟产生纠纷,并多次发生激烈冲突。巫某乙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协议无效,因余氏兄弟已在土地上打好地基,花费数万,并不愿意返还土地,更不愿意承认协议无效,双方僵持不下。 此案涉及好几户人家,调解之前相邻关系已经非常紧张。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并没有马上急于作出判决,而是先和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沟通,发现还有很大的余地能促成和解。于是,承办法官引入第三方力量,找到鱼产村村干部一起,与双方当事人去到土地现场调查、确认,并到村委与各方当事人亲切交谈。经过一天时间,法官终于促成双方和解,达成和解意见,原告主动撤诉。(李亦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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