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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7 第C04版:法制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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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偷盗“二师兄” |
博白两男子分别获刑五年和六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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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博白讯 对于许多农村家庭来说,养猪是一条发家致富的好路子,猪可谓承载了全家生计希望。猪一旦被偷,他们的生活就有可能陷入困境,打击无疑是沉重的。近日,博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生猪案。 公诉机关指控,在2016年3月3日至7月29日间,被告人戴某和刘某伙同他人到博白县各乡镇盗窃生猪,其中戴某参与盗窃生猪共308头,价值共244065元,刘某参与盗窃生猪187头,价值共146840元。刘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一致。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且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希望得到法院的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戴某和刘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博白县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戴某和刘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和五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同时责令戴某和刘某退赔失主经济损失。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伙同他人疯狂偷猪的戴某、刘某最终因为自己的愚蠢行为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宁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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