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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6 第C04版:法制与道德 【字体】大 |默认 |
陆川县人民法院:

集中兑付执行款30余万

作者: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519
农户领取现金。
    本报陆川讯 6月30日,陆川县人民法院召开大会,现场为谭玉金等50名申请执行人发放了30万余元执行款。
    此次执行款涉及的案件很多,但是被执行人都是同一个,即陆川县谢鲁天堂温泉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3年破产,拖欠了许多职工的工资以及当地农民的土地租金,与陆川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抵押贷款也尚未偿还。2014年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第一次拍卖未成功,后经法院等多部门周旋动员,寻找可能的买受人,终于在2016年以108万余元的价格成功拍卖出去。陆川县人民法院经过研究决定,对具有优先受偿权的申请执行人,即涉及土地租金的44户农户、涉及工资的6名员工,通过现场兑付执行款予以优先发放执行款。
    在现场会上,陆川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何雨军首先介绍了有关被执行人陆川县谢鲁天堂温泉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案件执行的相关情况,并强调了执行款现场发放的一些注意事项。随后,由陆川法院执行局局长陈玉彦宣读执行款发放名单。
    申请执行人在办理相关领款手续后,井然有序地排队领取执行款。手捧着沉甸甸的现金,申请执行人个个喜笑颜开,苦苦等待了几年,案子终于尘埃落定。他们对法院表示感谢,并高度评价法院的执行工作。(梁珍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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