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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7-06
2017-07-06 第C02版:财经 【字体】大 |默认 |
中国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

大家一起来反洗钱

作者: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681
    本报讯(记者 李小军)为动员社会的力量与洗钱犯罪作斗争,中国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近日呼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所有举报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洗钱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犯罪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反洗钱工作的主要监督管理者,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负责某一方面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提醒市民,为成他人之美而出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产生以下后果:他人借用你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你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声誉受损。
    市民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账户。金融账户不仅是你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恐怖分子以及所有的罪犯都可能利用你的账户,以你良好的声誉做掩护,通过你的账户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账户既是对你的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市民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犯罪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包括银行卡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逃避监管部门的监测,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也有人通过自己的账户为他人提现进行诈骗或携款潜逃。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你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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