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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3 第B02版: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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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酷?擅自给车改车标、加“外衣” |
两百元罚款+立即恢复车身原本外形、颜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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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某擅自改了车标、加了"外衣"的拉风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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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玉林讯 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必须经车管所批准,但是陆川县乌石镇居民徐某为了耍酷,擅自改变车标、散热器格栅,并在引擎盖、前雾灯、后尾灯处、车身粘贴了亚光黑色的车膜,把车换了个样子。6月29日,其行驶至省道212线玉州区二环南路民主南路交叉路口时,被交警查获,除了被责令恢复车身原本颜色外,还被罚款200元。 当天上午,市交警直属四大队在该路口开展勤务。10时30分许,执勤人员发现路口南侧的红绿灯等候区车道上停着一辆非常拉风的小车,整个车身呈橙色,一抹亚光黑色从引擎盖一直延伸至车顶。在检查时,通过车辆与行驶证对比,该车辆行驶证登记的车身颜色为白色的现代小车,但眼前的小车不仅引擎盖至车顶颜色被改变成亚光黑色,前雾灯、后尾灯处、两侧车身处都改变成亚光黑色,车标、散热器格栅也被改变。 据车主徐某介绍,现在车身的颜色是贴了一种有色车膜,这种车膜的颜色很多,往往比传统车辆的颜色鲜艳,而且很多汽车装饰店都能贴。粘贴车膜就是觉得“酷”。 民警提醒:徐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同时责令徐某立即恢复车身原本外形、颜色。(林增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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