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6-05
2017-06-05 第A03版:时事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辽宁多家企业违法排放油污被查处

部分企业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作者: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750
    新华社沈阳6月4日电(记者 孙仁斌)厂区内挖渗井渗坑、铺设暗管偷排危险废物和油污,有的甚至明目张胆直接倾倒油污,污染农田和周边环境……近期,辽宁省公安环保部门通过开展秘密侦查,掌握了多条涉嫌非法处置废油类环境污染案件线索,并成立专案指挥部,对掌握的线索逐一开展合成研判、联合侦查,对涉废油类环境污染犯罪予以集中打击。截至目前,已有多家涉事企业被查处。
    近期,辽宁省公案环保部门专案指挥部抽调沈阳、鞍山、营口、辽阳精干警力,联合辽宁省环境监察局、辽宁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等单位,开展打击涉废油类环境污染犯罪统一行动。在这次为期近一个月的行动中,共成功打掉了6个非法倾倒、处置废油的企业,取得了专案攻坚行动阶段性成效。
    专案组对沈阳鑫宏润润滑油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这家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液,利用厂区内铺设的暗管非法排放至渗井中。根据检测结果以及环保部门的认定:这家企业排放至渗坑井的物质为危险废物。鞍山市台安县欣然蜂窝煤厂院内设有4处渗坑,渗坑内存有大量刺激性气味的黑色油泥状物质100余吨。这一情况被专案组掌握,后经环保部门检测认定:这4处渗坑内的物质均为危险废物。营口鲍家村黑炼油厂的排污行为更加明目张胆,这家炼油厂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10余吨黑色油泥状物质倾倒至厂房周围的农田附近,造成严重污染。根据检测结果以及环保部门认定:炼油厂倾倒的黑色油泥状物质为危险废物,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除上述案件外,专案组还查处了沈阳新民炼油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鞍山市台安县红旗村大型黑炼油厂环境污染案,营口水源物流公司非法倾倒、掩埋危险废物案。目前,除营口水源物流公司经营者正在全力抓捕中,其余企业犯罪嫌疑人或企业法人代表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玉林日报社
电话:0775-2820239
Powered by:玉林新闻网
 
玉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