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7-05-25 第C04版:法制与道德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盗伐本村林木夫妻双双进班房 |
|
|
|
|
|
|
本报讯(通讯员 陈海松 张广志 记者 杨振华)为了一点小利,一对夫妻打起了盗伐本村林木的主意。然而偷鸡不着蚀把米,钱没到手却双双进了班房。近日,陆川县人民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判处万华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陈叔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6年12月的一天,家住陆川县良田镇的万华某对妻子说:“本村生产队山岭集体的桉树在重阳节期间被火烧了,这些林木可能没人管,有些人砍去卖,也有人砍来做柴烧,我想和你去砍些卖,换点钱。”陈叔某表示同意。于是,夫妻俩从家里带上油锯来到山岭,两人分工合作,将锯好的木材搬到路边堆放。 2016年12月21日下午,万华某雇请一辆农用车到山上装运木材时,被村民发现并制止,夫妻俩只好灰溜溜走了。事后,生产队长和村民为制止这种偷盗集体财产行为,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今年2月15日,万华某、陈叔某被陆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14日,两人被陆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经玉林市林业勘测设计院技术人员现场鉴定,两人盗伐速丰桉树林木面积0.59公顷,株数为201株,立木蓄积13.3立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532元。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