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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3-14
2017-03-14 第A02版:玉林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斑马线“拷问”城市文明

是否处罚众说纷纭

作者: 本报记者 曾维栋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1671
玉州区人民东路一处斑马线上,车辆通过时不礼让行人。
金城商夏门口处的斑马线,车辆停车让行人先通过后才继续行驶。
    斑马线考量着人们的文明程度,也“拷问”着城市文明。近年来,我市开展了大量的“礼让斑马线”义务劝导活动,引导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养成自觉“礼让斑马线”的良好习惯。但目前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主动礼让行人的情况并不理想,让“礼让斑马线”成为一种规则、规矩依然任重道远。
    斑马线上与车擦身而过 车辆不礼让行人屡见不鲜
    3月12日16时10分许,记者来到玉州区一环东路桂安街通往荔安街的一处斑马线,发现过马路的行人并不多,只时不时有一两个市民走过。但就在市民穿过斑马线时,只有少数的车辆主动减速乃至停车让行,大部分的车辆见行人还未到达自己行车的机动车道,就提早加速通行,甚至还有车辆鸣喇叭示意行人“让行”。
    当日17时许,记者前往玉州区人民东路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的一处斑马线,只见绝大多数的车辆都没有主动让行,不少市民在车流中穿梭而过,场面甚是危险。
    当日17时30分许,在金城商厦门口处的斑马线,部分车辆停车,让行人通过后才继续行驶,但也偶有不礼让横冲直撞的现象。
    车速慢遇人停 斑马线前考量人的文明素质
    记者随机采访几位市民,提及机动车在斑马线处应礼让行人,几乎所有人都纷纷表示赞同,并表示应让“礼让斑马线”成为一种规矩和规范,对不礼让行为进行处罚。“过马路必须特别小心,斑马线上有行人、电动车、摩托车甚是混乱,加之路面的机动车速度快且不太愿意主动礼让,过马路胆战心惊。”市民胡万凌认为,机动车能否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关键在于车主的素质,推行“礼让斑马线”能够让车主培养良好的行车习惯,主动礼让行人,确保道路安全。
    “有红绿灯的路口,斑马线礼让情况良好,但是在缺少灯控的路口,行人、车辆来来往往,需要由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存在,保证行人、车辆安全有序通行。”在安全岛上等着过马路的市民吴春华告诉记者,玉林人多车多,如果车辆一味让行人的话,车辆就没办法正常通行,只有相互尊重、相互理解,车辆主动让行的同时,行人过马路不要拖拖拉拉、嘻笑打闹等,遇到车多车速快的情形,不要强制通行、“考验”司机驾驶技术,也应主动避让。
    交警介绍,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如果机动车在斑马线前都不减速,见行人通过不停车,这条生命线被无视,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发生频率会上升。它既考验驾驶人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也考量着人们的文明程度,车辆经过该区域,注意行人安全,做到礼让行人,是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目前不礼让行为以劝导为主
    市民建议利用交通监控设施进行处罚
    目前,玉林交警部门定期开展“礼让斑马线”义务劝导活动,并不断在全市范围扩大活动的影响力,让广大司机主动礼让行人,营造文明礼让的交通环境。记者了解到,现阶段玉林交警仍以宣传、教育、劝导等方式为主,持续引导车辆在斑马线礼让行人,但未对不礼让斑马线的机动车处以罚款和扣分处罚。
    记者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其处罚可根据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有市民认为,既然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是法律规定,应该尽早根据相关规定对不礼让的行为进行处罚,甚至还可以利用现有的交通监控设施,对不礼让行为进行抓拍,通过现场拍到的高清数据进行分析,对不礼让斑马线行为进行处罚。
    交警表示,形成行人不闯红灯、汽车礼让行人等观念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做到,循序渐进从点到面落实,不能单纯依靠处罚就能消除社会存在的陋习。市民胡万凌表示赞同,只要“车辆要礼让行人”的观念深入人心,拥有足够的社会基础后,再对少部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也为时不晚,并提议应该逐步从“管车”向“管车管人”相结合,真正形成良好人、车关系,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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