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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3-07
2017-03-07 第A01版:要闻 【字体】大 |默认 |

让法律之花在基层绽放

——记“全国优秀法官”梁东丽

作者: 本报记者 潘静新 通讯员 李宏声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1444
梁东丽与中学生互动交流,耐心解答学生们提出的法律问题。
    最美丽的风景在基层,最感人的故事在基层,最锻炼人的舞台在基层!
    在容县,有这样一位女法官,扎根基层20多年,被群众亲切誉为“女包公”“法官妈妈”“爱心法官”,曾被评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广西“五一巾帼标兵”、广西先进工作者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玉林市优秀共产党员、“关爱青少年成长先进个人”,玉林市“三八”红旗手等,最近又荣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是广西区法院系统获此殊荣的三名法官之一。她就是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梁东丽。
    大山作证:她是关爱无声的“法官妈妈”
    到底是什么,让如此多的闪光点汇集到这位基层女法官梁东丽的身上?在法律意识相对贫瘠的偏远乡村,她是如何担起法官那份沉甸甸的责任,如何种下法律的种子,让法律之花在基层百姓心中常开不败?
    3月2日,媒体采访团跟随梁东丽前往容县黎村镇平石村大山深处的一个当事人家里进行回访。
    平石村,离容县县城约60公里,山高路陡。采访团随着梁庭长在九曲十八弯的山路上颠簸两个多小时后,来到了黎光明(化名)家中。
    “梁庭长,你又来啦!”见到梁东丽,黎光明像看到自己的亲人一样迎了上来。
    “老黎,近来身体如何,小锦在学校过得还好吧?”梁东丽与黎光明拉起了家常。
    “这些年,梁庭长确实为咱家操了不少心。这样的好法官,我们老百姓心服!”黎光明扳着指头向记者细数这几年来梁东丽的“大恩大德”。
    三年前,不懂法律的黎光明因滥伐林木,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在审理案件时,梁东丽了解到黎光明的妻子早已离家出走,他被羁押在看守所时,就只有不足12岁的儿子小锦(化名)独自在家,无人关心照顾。
    因担心这个孩子,梁东丽赶紧驱车来到大山深处的黎光明家中,大冬天的,小锦独自住在破烂的危房中,穿着凉拖鞋,冷得缩成一团。一问,孩子已经整整一天没吃东西了!梁东丽马上倒掉锅里已经变馊的粥,给孩子煮了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孩子默默地低头吃面条,不说话。后来梁东丽回到村口的时候,忽然听到后面传来一阵呼喊声,原来是那个孩子从家里一直追到村口,他一边追一边哭喊着:法官妈妈,法官妈妈……梁东丽抚摸着孩子的头,轻轻擦去他脸上的泪水。几天后,梁东丽再次来到这个小山村,她给孩子带去了新衣服和鞋子。
    判决后,梁东丽还经常去探望小锦,为他带去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并帮他争取了助学金,还帮他们家争取到了危房改造基金,让他们重新修建了房子。有一次,得知小锦喜欢吃柚子,从来没有吃过柚皮酿,梁东丽还专门为他带去几个柚子,并为他做了一顿柚皮酿。
    “梁东丽法官不仅热心帮助黎光明家,也经常到我们村里进行普法,现在我们村治安好了很多,也没有人滥伐林木了。”站在旁边的村支书补充道。
    “只有融入百姓之中,用真情办案,才能做好一名基层法官。”梁东丽法官微笑着告诉记者。
    一个普通法官,在公平公正地作出裁判之后,依然牵挂着困难当事人的生活,依然惦念着要多在偏远乡村播撒法律的种子,她的所作所为已经超出了法官的职责,也让记者深感她一个个荣誉的来之不易。
    法槌作证:她是公正无畏的“女包公”
    “审判长,我是受胁迫的。”
    2015年12月,梁东丽作为审判长审理一桩多名被告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之一冯某反复声明自己是受胁迫的,企图在犯罪手法上蒙混过关。
    (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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