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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7 第A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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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黎湛电气化铁路(玉林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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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湛电气化铁路定于2016年12月30日正式投入动车运营,电气化线路设计最高允许速度为160Km/h,为客货共线Ⅰ级国家铁路,途经兴业县、玉州区、陆川县、博白县共4县(区)。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有关规定,在铁路沿线埋设安全界限“标桩标牌”、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为确保铁路运营线路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及财产安全,杜绝违法进入铁路线路等不安全行为,现将保护区范围通告如下: 黎湛电气化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请铁路沿线各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动车运营后的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 特此通告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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