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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3 第B02版: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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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从广东回来,不识广西交通标志”? |
一司机闯禁区还有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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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玉林讯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每个驾驶人的必修课,然而一些驾驶人实施交通违法行为后还理由百出。12月20日,玉林交警直属四大队在查处一起机动车闯禁区的交通违法行为时,驾驶人竟以自己刚从外省回来,不认识本地交通标志为由。结果当然是被交警部门依法暂扣车辆。 当天下午,该大队在苗园路开展“四车”整治行动。15时20分许,一辆车身较大的摩托三轮车由民主南路沿苗园路往苗园中学方向行驶,在苗园路与江南大道路口处的执勤民警随即拦下该车,并告知该车驾驶人王某某实施了机动车闯禁区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无法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副本,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决定暂扣其车辆。 王某某听说要暂扣车辆,便激动地说自己是陆川人,前几天刚从广东回家,并不知道玉林市区限行摩托三轮车的规定,不认识广西的交通标志,对交警部门的处罚表示不服。这理由让执勤交警啼笑皆非。民警立即指出,不管广东广西,实施的都是全国交通安全法,更何况王某某的机动车驾驶证还是在广西考取的,说不认识广西的交通标志完全是自欺欺人。王某某无以应对。(林增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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