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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8 第C04版:法制与道德 【字体】大 |默认 |

执行法官悉心劝导被执行人悄悄行孝道

作者: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633
    本报玉州讯说起刘某、钟某这一对老夫妻,应该算是玉州区人民法院的老熟人了,多位执行法官都执结过两位老人的案件。俗话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每个家庭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法律不是万能的,有些事情可以由法律强制去规范,但却难以让一家人冰释前嫌。
    刘某、钟某夫妻与其三个儿子的赡养纠纷案件,2015年2月经玉州区法院调解后,法院判决兄弟三人承担赡养义务:赡养费、大米、医疗费等支出由三个儿子按发票均等承担。然而,因为家庭矛盾等多重原因,其中一个儿子始终没有履行义务。无奈之下,两位老人便申请强制执行,一个月不给便申请强制执行一个月的赡养费、大米和医疗费,因此,他们几乎每个月都来法院申请执行。该院执行人员多次找两位老人及其儿子沟通、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列举各种案例劝导他们,可惜效果甚微,其儿子就是不履行,而两位老人仍旧每月要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虽然对老人的儿子感到无奈,但每次老人申请执行时,依然对老人的儿子语重心长地做思想工作。事情终于悄然发生了变化。细心的法官发现,最近几个月,每当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老人儿子被冻结、扣划的银行账户总会存进一定数额的人民币,而这个数额刚好就是该案的执行款,似乎是在等待执行人员扣划存款。执行人员心感欣慰,毕竟人心是肉长的,养育之恩感天动地,被执行人应是有所感悟才把赡养费存入账户里,但却因抹不下面子,才如此这般。亲情血浓于水。相信,随着时间的冲淡,他们一定会消除嫌隙,重归于好。
    (钟梅 陈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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