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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2-08 第A02版:玉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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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取缔一危险化学品非法储存经营窝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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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执法人员在查处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液氨的窝点,现场氨气味道非常浓烈,危险性很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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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卢啸天 通讯员 莫光明)日前,玉林市安监局联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北流市政府,依法查处位于北流市民安镇高车村境内的一处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窝点,当场查获液氨21吨,消除了一个严重危及群众生命安全的危险源。 在现场的专家说,液氨是一种具有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的高危化工产品,万一发生液氨泄漏,方圆一平方公里内,连蚂蚁都活不下来一只;当其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一定比例时,遇明火就会出现剧烈爆炸。 这个非法窝点,是某化工公司的职员非法开办的,完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离324国道不过40米,离最近的村庄也只有100米左右。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运输罐车的司机还在吸烟,可见生产者的安全意识非常差,危害性异常高。 此次行动,执法人员还查获氨水11吨,非法运输车3辆,容量180立方米的氨水储存罐4个,非法生产氨水设备一套,当场控制非法作业人员5人。目前,有关危险化学品已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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