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11-29
2016-11-29 第A04版:时事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11·24”事故:

9名责任人员被刑拘

作者: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525
    新华社江西丰城11月28日电24日7时多,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已造成74人遇难,2人受伤。28日凌晨,公安机关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9名责任人依法刑事拘留。
    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全面调查,并控制相关责任人员。28日凌晨,丰城市公安局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张某某(男,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尹某某(男,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丰电三期扩建工程项目部总工程师)、吴某某(男,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丰电三期扩建工程项目部常务副经理)、宋某某(男,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丰电三期扩建工程项目部工程部部长)、刘某某(男,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丰电三期扩建工程项目部安检部部长)、郭某某(男,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丰电三期扩建工程项目部安健环部经理)、顾某(男,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丰电三期扩建工程项目部工程管理部经理)、胡某某(男,上海斯耐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丰电三期扩建工程项目部工程监理部总监)、缪某某(男,上海斯耐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丰电三期扩建工程项目部工程监理部安全副总监)等9人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玉林日报社
电话:0775-2820239
Powered by:玉林新闻网
 
玉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