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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4 第C04版:法制与道德 【字体】大 |默认 |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成功调解3件涉企案件

作者: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617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为企业调解现场。
    本报玉林讯截至11月17日,2016年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收案已超300件,其中一审案件46件,结案任务重。为争取在年前多结案多化解纠纷,民二庭全庭法官加班加点,加大调解力度,对有可能调解结案的案件,用足时间和精力进行调解。近日接连成功调解了3件涉企案件,涉案标的将近1亿元。
    广西某建设公司因广西某置业投资公司未支付建设工程款,起诉至法院,请求支付工程款及利息8500多万元。本案经主办法官审查及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凭着法官特有的敏感度,认为双方当事人争议并不大,极力促成双方调解。主办法官为使双方的诉求得到合理解决,不辞辛苦,中午加班加点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直至14时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下调解协议。
    广西某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与某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因保险纠纷不服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上诉至玉林市中院,本案的事实比较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合议庭均衡当事人提出的要求,反复和双方当事人沟通,通过法官的理性引导和说理,使双方当事人的诉讼目的和合法权益达成一致,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广西某陶瓷装饰公司与刘某某因劳动争议不服北流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上诉至玉林市中院,本案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主办法官对本案进行耐心细致地调解,通过对企业释明企业应对职工的利益保护,结合员工对企业的感情,反复和企业、个人沟通,客观分析案件事实,最终双方释然,达成了调解协议。(张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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