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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4 第C04版:法制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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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绵区人民法院: |
多部门联动强制执行显神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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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绵区多部门联动强制执行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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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总指挥长,执行现场拆除工作准备就绪,请指示。” “开始执行!”…… 在全区法院开展“第二个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中,福绵区人民法院在提前超额完成任务的前提下,继续迎难而上,持续唱响基本解决执行难主旋律。11月17日,福绵区法院的领导带领50余名执法人员强制拆除位于玉林市福绵区成均镇井龙村被执行人文某佳的铁棚。党组书记、院长莫伟担任总指挥长,在玉林市福绵区执行指挥中心通过远程视频进行指挥,副院长李永林担任现场指挥长。 此次强拆行动得到了福绵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增派18名民警、成均镇政府指派12名干部和井龙村委人员到现场协助执行,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检察员各两名受邀到现场监督执行。 2015年1月25日,文某佳在林某君、李某英等人的土地上盖起了一个铁棚,林某君等人多次要求文某佳拆除该铁棚未果,于是林某君、李某英等人向福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依法判决,文某佳应将搭建在林某君、李某英等人土地上的铁棚拆除,返还该土地给林某君、李某英等人。判决生效后,文某佳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林某君、李某英等人于2016年6月7日向福绵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主办法官收到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先后会同当地成均镇政府、综治办和村委会多次到文某佳家里做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福绵区法院决定在11月17日对该处铁棚进行强制拆除。 由于被强制拆除的铁棚靠近公路,周边来往的群众多,地形复杂,稍有不慎,易引发暴力抗法事件。为确保案件的顺利执结,福绵区法院主动将此次执行行动书面向区委政法委及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充分发挥“区委政法委统一领导,政府积极支持,联动部门配合”破解执行难工作格局,积极与区委、区政府,公安分局、综治办、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联系,争取到了相关部门的协助。经过会商,决定由法院院长和政法委领导在执行指挥中心统一指挥此次强制执行工作。同时,还积极邀请检察院工作人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场监督。福绵区法院领导根据上级法院的指示反复召开执行工作会议,对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制订执行工作方案,成立执行工作指挥部,下设执行组、警戒组、抓捕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7个工作小组,明确各执行人员的任务分工,为案件的顺利执行做了充分准备。 当天上午9时10分,参与执行的人员抵达现场,立马拉起警戒线。现场指挥长李副院长向周边群众宣读了执行现场的纪律,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阻挠干扰执行活动,并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在执行指挥中心总指挥长莫伟的一声令下,施工人员用挖掘机将铁棚进行强制拆除。在整个执行过程中,执法干警带着设备进行全程拍摄,通过执行指挥车实时将画面传回执行指挥中心。现场有不少围观群众,执法干警及时对他们进行了有关法律的解说与宣传,树立了法律在群众心中的权威。强制拆除行动,在执行联动各方的协调配合下,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整个执行工作圆满完成。 到场监督的检察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表示福绵区法院强制执行彰显法律威严,有效地震慑被执行人,有助于提升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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