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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4 第C04版:法制与道德 【字体】大 |默认 |

上门立案暖人心

作者: 何晓冬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419
法院干警在为当事人办理立案登记。
    本报玉州讯“感谢法官,谢谢你们理解我的难处,不辞劳累来到我家,让我不用那么折腾就能立案。”近日,玉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和工作人员来到仁东镇旺卢村,为受伤无法正常行动的谢某提供上门立案服务,谢某感激地说了这一番话。
    谢某今年34岁,2011年12月3日在乘坐被告张某驾驶的车时,由于张某驾驶操作不当,车辆右侧翻车,造成谢某受伤、车辆损坏和车载货物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经交警部门处理,认定张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谢某向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一审及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依法判决张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没有主动履行判决书所确认的义务,为此,谢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谢某的伤势非常严重,至今仍在治疗中,出行不便。法院立案庭的办案法官了解到情况后,特地到其家中,为谢某申请的强制执行进行现场立案、现场送达,并就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问题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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