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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8-04
2016-08-04 第C01版:民生服务 【字体】大 |默认 |
2017年起,广西实行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农村和城市居民医保享受同等待遇

玉林市正加紧制定整合方案 整合期间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

作者: 记者 黄冰 通讯员 丘湘晖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1313
    2017年1月1日起,广西将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届时农村居民也将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日前,记者从玉林市社保局了解到,自治区人社厅、卫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列出了整合工作时间表。我市将在8 月出台整合实施方案,12月31日前完成人员的移交与接收。
    不分试点同步整合,明年统一城乡医保制度
    此前,我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分别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分别由人社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管理,在缴费、报销、基金管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此次整合目的在于建立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的有机统一,确定建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的统筹城乡、公平可及、管理规范、便民高效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并于2017年1月1日起实行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通知》列出广西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时间表”。整合工作不区分试点地区,自治区、市、县(市、区)以及乡(镇)四级同步开展,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合。各级卫生计生部门为移交单位,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为接收单位。
    整合期间,参保和报销不受影响
    玉林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整合工作实行整体移交与接收,即先整合机构、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系统及数据等,后整合制度,卫生计生部门与人社部门实行整体移交与接收。
    整合期间,市民最为关注的便是参保缴费或者就医报销会不会受影响?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会受影响,我市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尽力缩短整合时间,确保行政管理和经办服务队伍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
    整合期间各地不得自行制定出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新政策。
    先审计后移交,基金和机构人员并入人社部门
    整合期间,要加强基金的管理,严格开展基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督,完善内部、外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新农合基金(包括大病保险资金)、资产按照“先审计、后移交”的原则,由审计部门对整合前的新农合基金进行审计。审计后的新农合基金随机构编制人员的划转一并移交,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当期出现缺口的,按照现行统筹地区有关政策规定解决,不得在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之间进行相互调剂。
    按照整合步骤,我市将在8月出台整合实施方案,12月31日前完成人员的移交与接收。经编制部门核定的市、县(市、区)和乡镇从事新农合工作的行政管理和经办服务人员整体划入同级人社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划入社保经办机构的新农合经办管理人员,其参公过渡办法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法定程序确定。
    此外,《通知》对基金、档案资料、固定资产、信息系统及数据等项目的移交也明确了工作方法和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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