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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1 第B02版:社会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福绵男子贪杯还贪便宜

电驴换摩托 “换来”2000元罚款

作者: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364
    本报讯(记者曾维栋通讯员韦绍楼)6月29日16时左右,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在福绵区372县道船埠路段行驶时,被在此执勤的市交警直属二大队机动小分队检查。令人吃惊的是,该男子既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还满嘴酒气,摩托车有前牌无后牌,初查还已经到了报废期,四项交通违法集于一身。该男子迅速被带回大队做进一步查实。
    经查核,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坐实为酒驾。该辆号牌为桂KXQ619的摩托车早在2015年就到了报废年限,已被注销,而车主非唐某;提供不出无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再加上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唐某的交通违法多达四项,按规定累处罚款2000元。
    “当初用老旧的电动车换来这辆摩托车,当时想还挺值得,现在居然要被罚款2000元,真是亏大了。”唐某听到要罚款2000元,大呼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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