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6-05-31 第A01版:要闻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七次会议 |
|
|
|
|
|
|
本报讯(记者陈明兰)5月30日,玉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在玉林城区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红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玲、李克民、朱向东、黄少明,秘书长覃乐敏以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对《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报告,审议了《玉林市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举行了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莫荣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梁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伟萌,市市政市容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法制办、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乡村办”有关领导,市人大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关领导和基层市级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