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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9 第A02版:玉林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老赖”弃厂“跑路”逃债务

法院强制查封其机械厂

作者: 韦藿珍 通讯员 韦肖波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627
    本报讯(记者 韦藿珍 通讯员 韦肖波)为逃避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老赖”谢某竟弃自己经营的机械厂不顾,逃匿无踪。“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5月26日,北流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查封了机械厂的机械设备,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4年9月24日至11月9日,谢某因经营需要,向梁某经营的板厂购买了32万多元的单板。期间,谢某支付了部分货款。2015年4月12日,双方对尚欠的单板货款进行结算。谢某承认尚欠梁某单板款24.82万元,并立写凭证给梁某收执。约定期满后,被告又付了6万元给原告,余下的18万多元一直拖欠不付。梁某多次追讨无果,无奈诉至北流法院。
    案件审理中,被告人谢某以自己的工厂经营不善,无力还款为由,请求调解。而原告梁某出于道义,同意了调解请求。2015年11月18日,经北流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主协商,最终当事人自愿达成还款协议。
    然而,到了协议书确定的还款期限,谢某仍不还款。梁某多次讨要无果,无奈申请北流法院强制执行。
    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黄冰武了解到,谢某系湖南籍人,在福绵区某镇经营有一家机械厂,应该具有履行能力。黄法官多次联系谢某释法明理,督促其履行义务。然而,面对黄法官的劝说,谢某居然耍赖起来:“厂子我不要了,你们自己看着办。”之后黄法官再联系,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为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月26日上午,黄法官率队赶到谢某的机械厂,对机械厂的机械设备进行了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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