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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4 第A04版:旅游 【字体】大 |默认 |

满70岁老人出游须签字

作者: 詹丽萍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690
    本报讯(记者詹丽萍)近日,国家旅游局公布的《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75岁以上老人报团出游,应请成年直系家属签订免责声明,且宜由成年家属陪同,超过百人的老年团,要随团配备医生。记者走访我市多家旅行社了解到,绝大多数旅行社将签订免责声明的老年游客年龄降低到了70岁。
    据了解,该《规范》要求旅行社专门为老年旅游者组织与开发的包含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等旅游服务在内的包价旅游产品,且连续游览时间不宜超过3小时,安排一定时间的午休,乘坐火车应安排座位,过夜或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应安排卧铺,宜尽量安排下铺。同时要求,75岁以上的老年旅游者应请成年直系家属签字,包机、包船、旅游专列和100人以上的老年旅游团应配备随团医生服务。该《规范》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
    玉林青年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尽管国家旅游局规定的75岁以上老年人出游才需直系家属签字,但玉林旅游市场一直将此标准放在70岁,而且老人出游前必须到三甲医院做心电图和血压检查,并开具健康证明。据了解,我市强调老人年龄在70岁,主要是因为保险公司不受理70岁以上年龄的保险。
    玉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质量监督管理所的陈红所长说,这仅仅是一部旅游行业推荐性标准。该《规范》不具有强制性,旅行社和游客以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为准。旅行社如果将老人带出去,就具有平安带回来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游客在旅行途中出现意外,家属可以按照合同法和民事侵权法等法律法规索赔,原先所谓的合同外的免责声明则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有当旅行社和游客将该标准约定在旅游合同中,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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