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4-24
2016-04-24 第A03版:时事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社会力量参与成就“玉林模式”

——玉林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系列报道之六

作者: 记者 邹江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1108
  (上接A1版)
  涵养民间文化力量的政策土壤
    岭南都会,自古以来崇德重文,民间文化源远流长。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不少社团和文化队伍存在组织零散、活动能力较弱、影响范围小等问题。为改变玉林市民间文化建设“散、乱、弱”的现象,玉林市政府积极探索创新,采取了一系列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的政策举措。在市委、市政府主导下,多个部门联合成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同时将公共文化建设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经常性财政支出预算、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并进一步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鼓励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文化投资领域。此外,创新农村文化建设公共投入机制,引入“民办公助”和“公办民营”等多种模式,服务农村公益文化事业。
    玉州区玉豸村的83岁老人李恩阶是玉林唱春牛的传承人,玉豸陂头艺术团团长;另一个身份是民营企业家。他自20世纪50年代组建玉豸陂头艺术团,坚持不懈地传播传统文艺。20世纪80年代投身商海,在陂头艺术团陷入低谷时,用企业的收入反哺艺术。近年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扶持下,艺术团焕发青春,年均演出40多场,足迹踏遍两广城乡,甚至走到了北京。
    玉林市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了政策扶持的力度,在土地使用、规划建设、税收优惠、费金减免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民间资本捐资助建公益性文化设施,可尊重捐赠者的意见,以适当方式予以褒奖。社会力量通过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对宣传文化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此外,玉林市大力引导支持发展非营利性文化社会组织。2014年以来,相关部门降低社团注册成立的门槛并简化手续,引导注册成立了市山歌协会、粤剧曲艺协会、“三石”文化研究会、玉林爱乐乐团等30多个市级文化社会组织。如今,全市发展文化组织近百个,拥有文艺团队3100多支,为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奠定了坚实的队伍基础。陆川县客家文化艺术书画院由一批退休的老文化人自发组建,该书画院去年开展多次巡展,吸引观众近15万人次。书画院的迅速发展离不开相关部门的“贴心关怀”。陆川县文体广电局适当简化了审批程序,同时积极联系民政部门,为其提供便利。对有潜力的文化活动,政府在积极支持的同时,还联络陆川世客城等一批优质企业,为其提供赞助。目前,陆川县正式登记在册的文化协会有12个。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玉林日报社
电话:0775-2820239
Powered by:玉林新闻网
 
玉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