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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6 第B03版:报网互动 【字体】大 |默认 |

来真的!还敢网络造谣,后果和这个陆川仔一样!

作者: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395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
    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网络造谣被抓,估计这是离玉林人最近的一次!这个陆川人,9日散布博白斗殴视频引起网络一片恐慌,结果11日就被抓进去蹲了!别以为我们警察蜀黍开玩笑,散布谣言,抓你没商量!
    微友评论:
    @和平信鸽:网上的东西很多不实,忽悠人的。
    @Jack Huang:其实我们好想知道外省某地是哪里?
    @笑看人生:严惩网络造谣者,扰乱网络和社会秩序!
    @老男孩:活该!就要这样。
    (2016-03-13玉林日报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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