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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1 第A03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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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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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A1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积极作为,全面完成了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法治玉林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她从以设区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为契机,积极做好行使立法权申报和立法工作;紧扣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工作;围绕工作推进和法律实施,切实强化监督工作;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强化服务保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强基固本,加强常委会和人大机关自身建设等六个方面总结回顾了2015年工作。 杨红指出,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探索有利于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方式方法,创新推进人大工作,更好地推动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努力保障我市“十三五”规划实施开好局、起好步。她从围绕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围绕法治玉林建设,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围绕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提升代表工作水平;围绕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等五个方面部署了2016年工作。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文华向大会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他说,2015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和自治区高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为促进玉林发展、建设法治玉林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先后4次在全区法院有关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涌现出了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玉林市中院法警支队、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个人、广西首届最美青年卫士文惠新,全国优秀法官陈斌、全国五一巾帼标兵梁东丽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市法院获得省区级以上奖励的先进集体20个、个人42人。2016年是全面开展和落实各项司法改革任务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完善管理,确保审判权的科学高效运行;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强化服务职能,努力提高人民的满意度;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把法院建设成为“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能法院”,促进廉洁公正高效司法,不断把全市法院的各项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天寿向大会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他说,2015年,玉林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新常态,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发展。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的55项检察业务核心数据中,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区排名第1的数据有8项,占14.54%;排前3名的数据有14项,占25.46%;排前6名的数据有34项,占61.82%。在市直机关年度工作绩效考评中,市人民检察院连续5年被评为优秀。1名干警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荣誉称号,2名干警获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先进个人。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战略判断和我市“十三五”时期的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克民向大会作《玉林市立法条例(草案)》说明。他从制定《玉林市立法条例(草案)》的必要性和指导思想、《玉林市立法条例(草案)》起草过程、《玉林市立法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说明。他说,制定《玉林市立法条例(草案)》,是地方立法的首要任务,对于从程序上规范我市立法活动,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推进玉林法治建设,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制定《玉林市立法条例(草案)》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推进玉林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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