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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1 第A01版:要闻 【字体】大 |默认 |

玉林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玉林市立法条例(草案)》说明

作者: 记者李小军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468
    本报讯(记者李小军)1月20日下午,玉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玉林市立法条例(草案)》说明。
    大会执行主席李常官、李必文、秦邦元、郑杰忠、覃天卫、韦绍仕、陈玲、邹宇鹏、赵志刚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陈玲主持大会。
    王凯、苏海棠、杨红、伍科雄、丘德奎、满昌学、汪下烟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玉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468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有412人,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红向大会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她说,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三个年一活动”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下转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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