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5-12-23
2015-12-23 第B03版:民生服务 【字体】大 |默认 |
打击生猪私屠滥宰

举报最高可获千元奖励

作者: 黄冰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607
    本报讯(记者黄冰)为遏制私宰猪肉上市,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近期玉林市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并鼓励广大群众对涉生猪等畜禽养殖、屠宰和生鲜肉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人员最高可获1000元资金奖励。
    此次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玉林市采取主动出击与群众举报、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联合执法与单独执法相结合等方式,重点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打击注水肉、病死畜禽等各类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城市肉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乡镇政府驻地、传统大集等重点肉品消费场所,进行大力宣传。
    在联合执法中,各部门分工明确,水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生猪及生猪产品从养殖、屠宰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生猪及其生猪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公安部门负责协助和配合相关部门查处私屠滥宰、注水、加工病害猪肉等违法犯罪行为。
    为鼓励举报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玉林市设立了举报生猪私屠滥宰奖励资金,对举报和提供有价值线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提供的线索经查证核实的,以重量在50公斤以上为一头,每头奖励金额50元,每次最高奖励上限为1000元。
    玉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举报电话:0775-3272829;玉林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775-2582365;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玉林日报社
电话:0775-2820239
Powered by:玉林新闻网
 
玉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