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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9 第A02版:玉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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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县公安局打响全民整治枪爆隐患战— |
“神剑1号”出鞘,缉枪治爆战果累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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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冬冬 通讯员 冯春晖 陶文燕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1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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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县缉枪治爆战果累累。 (林冬冬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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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出鞘 涉枪涉爆行为被斩 为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枪支弹药,减少社会危害性,“神剑1号”专项行动以来,陆川县公安部门坚持“破现行、破积案、抓逃犯”为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排查、梳理、串并、分析近年来本县发生的涉枪涉爆案件线索和尚未破获的案件,逐条线索落实专人盯办,逐起案件实行专案经营。 “1月24日,珊罗派出所民警发现该镇村民何某家中藏有一支疑似枪支及散弹枪子弹,于是对枪弹进行了依法收缴,但何某一直潜逃在外。”翻开案宗,这一涉枪案件跃入珊罗派出所所长罗云松的眼前。 为破获这起积案,罗云松安排民警利用进村走访的机会,多次与在逃嫌疑人何某的家属进行交流,表明公安机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态度。经过民警多次的摸排及群众反映,11月4日,民警获得何某已回到家中的重要线索。在确定周密的抓捕方案部署后,何某于当晚被抓获归案。 在“神剑1号”专项行动中,陆川县民警通过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综合运用各种侦查谋略、手段,强化打击措施,破获多起制枪涉枪的积案,有效消除了辖区枪爆隐患。老百姓得知消息后纷纷表示:一直悬着的心,现在终于可以定下来了。 提早防控 扑灭私藏枪支苗头 “神剑1号”专项行动以来,陆川县公安局及时组织,对全县26家涉爆从业单位和1家剧毒物品使用单位全面逐一进行了排查,对爆破作业进行现场监管,逐一与涉爆作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见面,了解其思想动态,与147名涉爆人员签订了不私制、不私存、不私藏爆炸物品的承诺书,及时扑灭非法藏枪苗头。 11月4日,民警在对位于良田镇的陆川县罗贵坑石场进行明察暗访时,发现该石场遗留多处炮眼和使用爆炸物品的痕迹,炮眼内放置有部分炸药,而位于采石场的山坡上则堆放着400多包疑似炸药物品。民警打开编织袋仔细检查,有刺鼻的硝酸氨气味,内装白色颗粒状物质,从气味、色泽、形状分析,这些物品应该是自制的炸药成品,有1500多公斤。 根据民警的调查,该采石场有多处炮眼,估算用药量较大,但该采石场购买炸药的审批量却较少,明显存在不法行为。随后,民警迅速将该石场的经营人员和多名爆破人员控制,并传唤进行详细调查。 经侦查,该石场虽具备购买炸药的资质,但是李某为了谋取高额利润,从2005年年初起,不走合法的审批程序,私自制造炸药,用于放炮炸山、开采石料用途。如今,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宣法进村入户 群众主动上交枪支 在陆川县的街头巷尾,随处可见张贴的《关于收缴危爆物品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通告》,提醒广大群众非法持有、转让借让、私存危爆物品是犯罪行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危爆物品的群众要主动向公安机关上缴。 在“神剑1号”专项行动中,全县各公安派出所通过法律法规宣传、召开社区、村委干部会议层层发动等措施激发群众参与的热情,收集涉枪涉爆信息,确保“缉枪治爆”宣传覆盖各个乡镇的每一个角落,达到家喻户晓的效果。据统计,陆川县公安局共印发了宣传资料20000份,制作悬挂了100多条横幅,把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了摸排工作横到边竖到底。 通过公安部门展开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对各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打,辖区群众深知私藏、持有枪支弹药是违法犯罪行为。目前,陆川县辖区内已收到群众主动上交的6支枪支。“公安机关缉枪治爆的举措好呀,把流散在社会的枪支没收了,我们老百姓就放心了。”有的群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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