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5-10-14
2015-10-14 第A03版:时事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广西查处一起特大走私大米案

作者: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466
    新华社南宁10月13日专电(记者徐海涛 黄浩铭)记者从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防城港中院近日审结了一起特大走私大米案。
    据通报,吴文国为东兴市伟国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其与钟佩莲等人合谋,从越南以低于3400元每吨的价格购买大米,在未办理进口手续和税票的情况下,将大米从非设关码头偷运入境。走私的部分大米被运到伟国公司进行包装,并以每吨4000元的价格运向国内市场销售。
    2012年6月至2014年4月,吴文国、钟佩莲、唐杰、陈泰武、黄英威、吴玮玮共走私大米入境11300多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2000多万元。法院认为,上述被告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无合法手续的大米走私入境,其行为均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防城港中院依法判处钟佩莲、吴文国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万元;判处唐杰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判处黄英威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陈泰武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吴玮玮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玉林日报社
电话:0775-2820239
Powered by:玉林新闻网
 
玉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