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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9 第B02版: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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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被电子眼“逮” 有牌不挂藏尾箱 |
这下惨了,当场被交警记十二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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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将车牌藏在车尾箱里,受到了记12分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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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理桂通讯员陈金茂)一些小车驾驶员为了逃避被电子眼的拍摄受到处罚,耍起了小聪明,将车牌藏在车尾箱里,没想到却被执勤民警查获,受到了记12分的处罚。日前,玉林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辖区一环路新民路口设置执勤卡点时就查获一例。 当天下午4时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棕色丰田锐志轿车从玉林市工业品方向往一环桂平路口方向行驶。经查,该车手续齐全。当民警询问驾驶人为何不挂车牌时,驾驶人神色慌张地说车子是借朋友的,当时开车的时候,压根就没有留意该车没有悬挂车牌,也不知道车牌放在何处。 执勤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凭工作经验,民警很快就在该车的尾箱找到了车牌。看到民警在车尾箱找到车牌,刚才还理直气壮的该车驾驶员瞬间红着脸低下了头。 据该车驾驶员所述,由于他经常跑业务,途经玉林市区一环路,而一环路红绿灯路口较多,电子眼抓拍也多,前段时间就因被电子眼抓拍而被扣了9分。为了保住那宝贵的3分,只好将车牌拆下来藏在车尾箱里,逃避电子监控抓拍,没有想到,电子眼是躲开了,却没有躲过交警的查处。 鉴于该车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的违法行为给予记12分的处罚。该车驾驶员将面临重新回炉参加科目一考试才能恢复驾驶证正常使用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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