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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6 第C04版:法制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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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进农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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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开到村民家门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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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福绵讯近日,福绵区人民法院新桥法庭把庭审现场搬进新桥镇新沙村,现场审理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此次巡回审判活动,邀请了新沙村的村干部、原告与被告的双方亲友以及村民群众观摩旁听。 林某明与林某超系邻居关系,双方因相邻道路的通行权问题产生纠纷。林某明在新桥镇胡洋塘片有一块0.397亩的责任田,林某超于2009年在胡洋塘片附近扩建房屋,在相邻林某明的责任田内修建了一条约8米长的道路。林某明认为,林某超的行为妨碍了其正常使用责任田,林某超修建的道路侵占了其土地。但林某超认为,并没有侵占林某明的土地,其修建的道路属于正常使用的通道。由于对相邻道路的通行权问题产生了分歧,两家人为此闹起了矛盾,为寻得自身的合法利益,林某明遂将该纠纷起诉到法院。福绵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该案在农村的相邻权纠纷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决定把庭审现场搬进农村。 “在农村,邻里之间的相邻权纠纷比较普遍,本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普法教育意义。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农村,一方面可以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另一方面也可以增进农民群众与法院之间的互动,让群众更加了解法院,了解法律,利于推进司法公开。”新桥法庭的法官这样说道。 新沙村的村支书林德利表示:“法院能主动把审判庭搬到农村,让群众见证法院公开公正审理案件的全过程,这不仅拉近了群众和法院的距离,而且起到了法制教育的宣传效果,希望法院能多到乡村社区开展这样的巡回审判活动。”旁听的村民也表示,这种以案说法、贴近群众的巡回审判方式,着实给自己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蒲继宗/文李凌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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